法制網訊 記者丁國鋒 通訊員羅紅星 韓靖怡 日前,江蘇省太倉市法院審結一起離奇的返還財產糾紛案件,案件原告趙老太已83歲,被告則是她大女兒,而訴訟標的物竟然是2棵近百年的黃楊樹。
  原來,現年83歲的原告趙老太在上世紀20年代,其父親因生活所迫,在外地一地主家做了多年長工,後地主家道中衰,在其結束長工生活之際送了其兩顆小黃楊樹。趙老太的父親將小樹帶回了家並種下,之後娶妻生子,生活平淡倒也幸福。作為父親唯一孩子的趙老太也先後成家並養育了五個孩子。
  時光荏苒,一晃到了1978年。趙家已是兒孫滿堂,這年年初,趙老太的父親召集一家三代在見證人的見證下進行了分家,並寫下了分家文書。幾年後,趙老太的父母相繼離世,趙老太的兩個女兒也先後按照分家文書的約定建房生活,一切相安無事。
  2011年,趙家所在的村組被列入拆遷範圍,經評估當年的兩顆小黃楊現值7萬餘元,隨後趙老太的大女兒賣掉了這兩顆黃楊樹。對此,趙老太怒不可遏,認為自己作為已故父親唯一的子女才是黃楊樹的所有權人,大女兒不具有這兩棵黃楊樹的所有權,於是將大女兒訴至法院要求其返還出售黃楊樹的價款7萬餘元。
  訴訟中,趙老太的大女兒拿出了當年的分家文書來證明當初已將這兩顆黃楊樹分給自己,趙老太也不甘示弱咬定文書是假的,並申請了文書上所寫的尚在的部分當年見證人出庭作證,證人否認了文書上見證人簽字屬於自己所簽,案件陷入了僵局。
  30餘年前的筆跡能否鑒定出來?是誰說了假話?這成為解決案件的關鍵,大家著實捏了一把汗。經過鑒定,文書上見證人簽字確系見證人本人所簽,分家文書真實有效,是趙老太一方說了假話。據此,法院依法作出了駁回趙老太訴訟請求的判決。
  本該其樂融融、頤養天年的母女,緣何對簿公堂?證據可以還原歷史真實,法律可以判定是非曲直,但這些都無法輓回破損的親情。法官認為,近年來,因為拆遷、財產等原因所導致的家庭糾紛時有增加,應引起全社會的註意和反思,親情誠可貴,珍重親情和家庭和諧才更應推崇。  (原標題:83歲耄耋老太為2棵百年黃楊樹起訴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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